石狮一中
石光中学
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
南安
南安一中
南安国光中学
侨光中学
昌财实验中学
(二)招生人数:面向石狮市招收40人 说明: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80人,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80人,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简称“实际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二、报名条件 (一)在石狮市参加2023年中考报名且具有石狮市学籍(以电子注册学籍为准)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学习成绩优异,在数学、物理学科具有特殊学习天赋、学习潜能的学生。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7月3号 (三)测试地点:石狮市第一中学(具体考场考试之前在学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四)考生需携带中考准考证、考试用品,按相应要求参加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按中考考试标准执行,考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程序 (一)预录取。学校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及位次,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见上面说明)的 1:1.2 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无误报送石狮市教育局审批后于7月12日10:00前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二)录取。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入围预录取的综合类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若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的1:1.2比例,则在中考成绩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 (二)招收对象:志存高远、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石光中学综合类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 基本条件: 1.在我市参加2023年中考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考体育与健康成绩达24分及其以上; 3.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及其以上等级; 5.初中在读期间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或有学科特长。 三、报考程序 (一)志愿填报 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6月27日8:00至7月1日18:00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选择“石光中学”(学校代码:7901),再选择“综合类”。请正确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及预录取。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一项自主招生类型志愿,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艺体特长生自主招生。 (二)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需携带中考《准考证》、考试用品,按相应要求到石光中学参加综合测试,具体考场等安排考试之前将在学校公众号(扫描文后学校二维码)进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通知。综合素质测试参照中考考试标准执行,考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1.测试时间与分值:2023年7月3日(星期一),满分550分。 具体安排: (三)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8302561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二、培养模式 高一入学全部编入博雅班培养。学校以“外语突出,文理并重”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国际性复合型人才。 三、报名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泉州市(含下辖的各县市区)学籍并参加2023年泉州中考报名的应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对学习外语具有浓厚的兴趣。 说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报名,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生流程 (一)志愿填报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6月27日8:00至7月1日18:00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选择“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学校代码:7921),再选择“综合类”。请正确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及预录取。 (二)综合素质测试 1. 准考证获取:考生请扫描文末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关注,届时根据公众号通知从学校官微下载并打印“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 2.测试科目及时间: 5.分值计算:英语满分110分、语文满分90分、数学满分100分、物理满分60分、化学满分40分,总分400分。 6.注意事项:考生须持“中考准考证”和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三)录取办法 1.预录取:我校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及位次,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面向石狮和面向石狮以外县(市、区)的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见上面说明)的 1:1.2(如按1:1.2测算出报送人数存在小数点情况则向上取整,如出现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况则同时报送)。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无误后报送石狮市教育局,经石狮市教育局审批后于7月12日10:00前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2.正式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1)我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条件: 省级统一考试的英语、数学、物理三科等级均应达到A等级。 (2)待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要求(见上面条件),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录取面向石狮以外县(市、区)考生,如果录取人数没有超过实际计划数,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直接调入本校统招批次计划数;第二,录取面向石狮的考生。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若面向石狮或面向石狮以外县(市、区)的入围预录取考生数未达到规定的1:1.2比例,则在中考成绩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最低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入围预录取考生数70%录取(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 所有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批次的录取。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根据泉教中﹝2023﹞2号文件精神,各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若实际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综合类招生计划数2倍的,按照原定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则综合类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综合类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入围预录取人数按实际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若按1:1.2测算出现人数存在小数点的,应去掉小数点向上取整(如85.2人应取整为86人)。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计划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 二、招生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且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遴选资格或考试入围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入围预录取遴选方式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实行两种方式入围预录取,即免试入围和考试入围。 (一)免试入围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普及组福建赛区)省一等奖及以上;“大梦杯”福建省初中数学竞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二)考试入围 考试入围是根据综合类自主招生总计划数,扣除免试入围人数,采取“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确定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 各初中阶段学校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 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考试入围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并将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我校负责审核免试入围学生资格条件,组织考试入围综合测试,完成入围预录取考生遴选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围预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综合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 (二)测试地点:南安一中江北校区 (三)测试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若实际参加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该项目招生计划数2倍的,按照原定该项目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该项目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该校该项目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入围预录取人数按实际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若按1:1.2测算出现人数存在小数点的,应去掉小数点向上取整(如85.2人应取整为86人)。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计划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 二、招生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及以上,且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遴选资格或考试入围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入围预录取遴选方式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实行两种方式入围预录取,即免试入围和考试入围。 (一)免试入围 免试入围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普及组福建赛区)省一等奖及以上;“大梦杯”福建省初中数学竞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二)考试入围 考试入围是根据综合类自主招生总计划数,扣除免试入围人数,采取“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确定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 各初中阶段学校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考试入围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并将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我校负责审核免试入围学生资格条件,组织考试入围综合测试,完成入围预录取考生遴选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围预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综合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 (二)测试地点:国光中学 (三)测试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综合类的自主招生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综合类的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计划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 二、招生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且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遴选资格或考试入围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入围预录取遴选方式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实行两种方式入围预录取,即免试入围和考试入围。 (1)免试入围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普及组福建赛区)省一等奖及以上;“大梦杯”福建省初中数学竞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2)考试入围 考试入围是根据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的总入围预录取数,扣除免试入围人数,采取“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确定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 各初中阶段学校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考试入围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并将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我校负责审核免试入围学生资格条件,组织考试入围综合测试,完成入围预录取考生遴选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围预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综合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 (2)测试地点:侨光中学 (3)测试安排: (6)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若实际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综合类招生计划数2倍的,按照原定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则综合类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综合类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入围预录取人数按实际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若按1:1.2测算出现人数存在小数点的,应去掉小数点向上取整(如85.2人应取整为86人)。 二、招生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及以上。且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遴选资格或考试入围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入围预录取遴选方式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实行两种方式入围预录取,即免试入围和考试入围。 (一)免试入围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普及组福建赛区)省一等奖及以上;“大梦杯”福建省初中数学竞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二)考试入围 考试入围是根据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的总入围预录取数,扣除免试入围人数,采取“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确定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 各初中阶段学校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考试入围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并将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我校负责审核免试入围学生资格条件,组织考试入围综合测试,完成入围预录取考生遴选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围预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 (一)考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 (二)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昌财实验中学 (三)测试安排: (四)考试范围和难度:初中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试卷难易度控制在5:3:2的比例 (五)考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 (六)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国光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光前班)计划数为64人。